经销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梅城一猪肉档主被行拘5日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李广锋)近日,梅县区警方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线索,依法查处了一起经销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
当日早上6时许,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猪行政执法大队到梅州市梅县区扶大红发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曾某经营的猪肉档上贩卖的猪肉无检验检疫印章,且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曾某还阻挠现场执法人员的检查。接到联合检查组移送的线索后,梅县区警方依法将曾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经查,曾某(女,50岁,五华人)在明知全国处于严控非洲瘟疫病的时期,为牟取高额利润,置群众的生命健康不顾,在今年12月初至14日期间,从梅城一市场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150余斤进行销售,12月14日被执法部门查获,仍阻碍执法机关的检查,试图逃避查处,其行为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生猪肉品。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食品安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曾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肉类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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